•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实走深,激励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积极推动我院“三全育人”工作体制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促进学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3年“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23525日至2023615

二、评选条件

我院在职教职工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同时分别满足岗位评选条件者,均可参加“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基本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学院发展,积极投身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发展事业,工作中具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岗位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严谨治学,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教学效果好,在各项教学考评中成绩突出,受到学生普遍好评;在教学活动中注重教书育人,积极落实课程思政理念,成效显著,能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是大家公认的德才双馨的榜样。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勤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和管理方法,善于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热爱学校,秉公办事,爱岗敬业,注重效率,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结合管理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能够把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育人工作成绩突出。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工作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受到师生的普遍赞同;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赢得师生的好评,结合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服务工作之中,效果明显,育人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分为初评、资格审核与复评、述职评定三个阶段。

(一)初评

由各党总支、党支部分别组织本支部内进行评选,初评评选范围及名额如下。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推选。在八个教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体育教学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教学岗位专任教师及实验人员中产生。每个教学单位评选出1名教师作为初评候选人,产生初评候选人12名。最终选出教书育人先进个人6名。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推选。在全院管理岗位上的所有管理人员中产生,产生初评候选人6名(各党总支、党支部面对本部门推荐1人,面对本部门以外全院其他单位推荐5人)。最终选出管理育人先进个人3名。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推选。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各服务中心、管理中心及各科室人员中产生,初评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后勤职工推荐产生,推选出初评候选人2名。最终选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1名。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好初评推荐工作,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名额,在充分发动、酝酿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请各单位于202361日以前将初评结果(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及个人本年度500字以内事迹材料报送到党委宣传部。

(二)资格审核与复评

党委宣传部对初评结果按照参评条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与复评。候选人本阶段通过后即成为“三育人”先进个人正式候选人,未通过的取消其“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三)述职评定

党委宣传部组织相关评委组成评委会,评委会由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以听取现场述职的方式(每人3分钟述职时间)对“三育人”先进个人正式候选人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教书育人先进个人6名,管理育人先进个人3名,服务育人先进个人1名。此项工作于2023610日前完成(具体述职日期另行通知)。

根据评委会评议结果,最终拟定2023年“三育人”先进个人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审批后的名单为2023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最终结果。

四、表彰奖励

根据最后结果,由学院党委授予“三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教师节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杜绝在评选过程中请客、打电话、打招呼等不正当行为,如有此类情况发生,教职工可通过电话或举报箱向纪委反映,一经核实,将取消当事人评选资格。

(二)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多种形式,营造舆论环境,在全院形成争优秀、树典型、学先进的良好氛围,使“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深入人心。

(三)党委宣传部要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广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利用校园网,大力宣传“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事迹,展示水院教工风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中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委员会

                               2023525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职 务

职 称


荣誉称号


所在单位

(部 门)


主要先进事迹(500字以内)

推荐单位(部门)意见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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