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8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的组织管理和考核,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走向深入,创新学习方式和组织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和资源,结合上级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立足全体党员、面向全社会的优质平台。建设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强化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实现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觉悟、文明素质、科学素养。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学习组织

各党总支、各支部要明确负责人,确定总支、支部两级学习管理员,建立工作联络群,细化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确保平台精准高效管理,并于本周五(91日)之前将管理员名单报送宣传部。学习管理员应及时登录后台(https://login.xuexi.cn/login)查看师生是否已经进入学员名单,因组织关系调整的应及时在系统中作出相应调整。党组织名称已经变更的,在系统中应作相应变更。对于已经下载注册但尚未加入组织的师生,应纳尽纳,确保党员注册率达100%。同时以班级、专业方向、学生社团、学习组织等为单位,依托平台建立学习兴趣组。机械工程系党总支应尽快建立完整组织架构,并及时报送管理员名单。

(二)做好内容推介,强化阵地宣传

通过二级网站、公众号、工作群、班级群等载体,刊播宣传海报、视频,宣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权威性、实用性,推介全国学习平台“教育早新闻”、河北学习平台“文润河北”等专栏内容,全国学习平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河北学习平台“好好学习”、沧州学习平台“狮城云讲”等教育教学资源,将其纳入师生在线学习总体安排,为师生提供丰富优质的网络教育教学服务。

(三)结合日常工作,用好平台资源

提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利用率,把“学习强国”平台中的重要理论文章纳入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阅读理论文章、浏览新闻资讯,确保活跃度超过30%,每名学员每天学习积分应不低于20分。把推广使用“学习强国”与“开学第一课”相融合,充分介绍“慕课”等板块资源,使新生一入学就能及时加入学习组织并享受平台资源。大力推介“学习强国”视频会议、面对面直播、影视投屏、强国云盘等功能运用,引导师生运用学习平台功能开展线上办公、线上学习。

(四)建立奖励机制,优化效能管理

建立年度“学习之星”和“学习达人”评选机制,定期开展评选活动。将平台内容引入课堂、讲坛、社团活动、素质拓展、教学管理,组织开展学习分享、心得交流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师生学习兴趣,增强平台运用效能。举办“学习强国”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对于获评(获奖)师生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师生向榜样看齐,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工作要求

党总支、各支部在推进“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工作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多通过活动引导,避免引发舆情。9月20“学习强国”注册率要达到师生总数的60%,活跃度要稳定在30%,10月20前注册率要达到师生总数的80%,活跃度要稳定在40%。

党委宣传部将对各党总支注册率、活跃度及积分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每两周通报一次,并将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等考核事项。


联系人:李云晓

联系电话:0317——7587017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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