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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5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

政治理论学习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源泉,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为切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工作,推进各党总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使学习活动进一步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根据我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字【201947号)以及省纪委监委“室组联动”对我校调研督导反馈意见,党委宣传部将开展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915--1010日,各党总支开展自查,重点自查2023年度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落实情况。1010日,各党总支提交自查报告至宣传部。

(二)1011日——1130日,党委宣传部将对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学习资料、研讨发言材料、学习成果落实情况资料等以调研、座谈、现场抽查检查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

(三)1231日前,各党总支要将本年度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总结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

二、检查标准:

(一)是否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每月是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

(三)每月是否及时将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传达;

(四)每次学习有无会议记录,记录是否规范;

(五)学习中有无安排交流研讨;

(六)学习成果如何转化为推动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党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中心组理论学习作为提升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涵养高尚师德、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牢,切实推动中心组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二)认真查改。各党总支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按照检查标准认真留存、整理、归档有关材料,积极对待督导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缺失环节、规范化开展学习。各党总支要安排专人担任学习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开展,学习秘书名单以及自查报告于1010日上午下班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党委宣传部。

(三)长效推进。党委宣传部将把中心组理论学习督导检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实践,作为提升政治理论学习质量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学校党委将把各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周真(QQ:978405816,手机:15033690559




党委宣传部

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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