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沧州市文明城市创建进入攻坚阶段,“国检”即将来临,为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学院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订了《沧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手册,现就做好《沧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手册学习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中层正职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使其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激发全体师生的创建热情,学习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
二、营造创建氛围
全面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积极发动师生学习和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创建,使文明知识观念潜移默化,营造“人人有责、人人知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学习宣传氛围。
三、做好学习动员
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工作,确保每名师生员工及驻校服务单位人员切实掌握高校院校点位创建要求及创建提示、熟知创建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在国检“暗访”环节熟练回答相关问题。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积极努力地参与到沧州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中,将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具体要求
1.各中层单位要召开一次部门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学校要求及应知应会内容。
2.各系党总支组织辅导员进行学习后,全校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加强学生教育引导。
3.各有关部门做好本部门所属驻校服务单位员工教育引导工作。
请各部门于3月21日下班前到宣传部办公室1101领取《沧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手册,并于3月27日前将本部门学习教育情况报告报宣传部。
联系人:李云晓
联系电话:03177587017
邮箱:hbsdxyxcb@hbwe.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