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18-06-22    浏览次数:

为及时、妥善处置学校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将可能发生的民族宗教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维护校园稳定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的论述为指针,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为出发点,以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利益并确保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坚持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相结合,立足预防,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有效处置各类民族宗教突发事件,为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作出贡献,为全面推进学校发展建设创造优良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二)积极慎重、预防为主。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有容易激化、容易沉淀等特殊性,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四个维护”和“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解不宜结”的原则,特别注意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切实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全校师生,孤立和打击少数不法分子,打击“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分子)的破坏活动,仔细排查,化解矛盾,严密防范和抵御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颠覆。

(三)积极防范、依法处理,消除后患。要加强调研,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亟早控制解决。对极少数蓄意闹事分子和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要切实做好善后工作,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加以改进。

三、适用范围

(一)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群体上访、请愿、集会、游行等。

(二)因新闻媒体和教师语言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和少数民族群众民族感情而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三)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引发的影响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正常秩序的事件。

(四)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的事件。

(五)其他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事件。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关闭

本预案的启动与关闭,由统战部长报学校党委书记批准后启动或关闭。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

组 长:兰耀东 韩会玲

副 组 长:田树仁 李爱东 殷永桥 杜太行 崔立功

张效松

成员单位:党委统战部 安全稳定处 教务处 校团委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后勤管理处 各学院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由赶赴事故现场的最高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批准现场处置方案,组织现场抢救;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件现场、道路或区域;根据先期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决定是否应急,请求上级支援;组织协调应急保障工作,决定临时调度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设备、设施、资金;传达上级有关指令;负责向上汇报,对外协调沟通,信息新闻发布。

2.成员单位职责:

(1)党委统战部:承接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报告;请示启动或关闭应急处置预案;通知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件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关于事件处置工作的指示和批示;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组织新闻单位对事件进行客观、适时地报道。

(2)安全稳定处:负责组织事故的处置救援;组织必要安保人员维持现场秩序;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为首分子,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置;负责应急工作中的交通保障等。

(3)后勤管理处:负责医疗救护指挥和落实伤病人员的治疗与救护应急工作,负责事件现场医护人员的调配和组织现场救护及伤(病)员转移抢救。

(4)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按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做好对事件调查处置的配合工作。

六、应急和处置的主要措施

(一)首先应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事件发生后,必须迅速对事件进行调查,判明性质,并根据事件可能产生的最大危害,依据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迅速提出处置意见建议,及时掌握事件处置和发展的动态信息。处置过程中,必须讲究方法,实行内外有别、就地处理,防止扩散,尽量化解和减少矛盾,把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要依靠组织、宗教团体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向有关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和化解矛盾工作。

(二)扩大应急。当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事态时,要扩大应急,请求上一级政府支援。

(三)事件的调查处理。事件的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在调查处理事件时,必须坚持事件起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和参与人员没有教育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妥善处理善后工作。要妥善组织做好善后工作,稳定少数民族和信教师生的情绪,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同时,要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总结,研究完善防范措施,为今后处置类似事件积累经验。

七、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预案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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