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联谊交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沟通、交流和了解,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着力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沟通,深化联谊交友的内容和形式,突出政治引领,加强交流沟通,主动解忧帮困,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努力培养一批具有高尚师德师风、在专业领域有杰出贡献的旗帜性党外代表人物,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实话,交挚友诤友,以取得党外朋友的充分信任;
(二)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营造宽松、和谐、活泼、舒畅的交友氛围。可以就学校以及本单位教学科研和事业发展以及个人的思想、工作、生活,以及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交换意见;
(三)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不断增强与党外朋友的共识。同党外人士联系交往,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
(四)坚持持之以恒、互相学习。在与党外人士交往中,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谦虚谨慎,宽以待人,不断增进与他们的友谊,要通过与党外人士交往,使党外人士真正成为中国共产党的诤友、挚友。
三、联谊领导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基层党总支书记。
四、联谊对象
(一)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二)担任各民主党派、各统战团体负责人;
(三)党外人士中的教授、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党外学者;
(四)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外中青年代表人士;
(五)本单位需要联谊的其他党外代表人士。
五、联谊内容
(一)关注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和成员的思想建设,参加民主党派组织的活动,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实际困难,通过民主党派组织和所开展的活动加强与其成员的联系沟通,广泛听取和吸纳民意;
(二)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听取联系对象对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回复和采纳党外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了解联系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六、联谊方法
(一)明确联谊交友名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至少联系2名党外代表人士,联谊名单由党委统战部提出,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各基层党总支书记原则上至少联系1名党外代表人士,联谊名单由各基层党总支与党委统战部商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党委统战部每年可对联谊名单作适当调整;
(二)谈话、交流与走访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对所联系的党外人士,每学期主动联系、谈心至少1次;可利用教学活动、调研活动、科研合作、业务往来等机会随时进行工作交流;可在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走访看望党外朋友,在其生病住院或遇有其他困难时,应及时前往看望或委托工作人员前往探望并给予关心支持;
(三)信息反馈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要对联谊交友情况进行记录;党委统战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联谊交友活动的开展情况;党政领导干部要将党外朋友的思想动态及所反映的意见建议通过党委统战部及时向党委汇报,必要时由校党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联谊交友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和领导的有关批示,党委统战部负责做好协调、落实工作。
附件:《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8年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名单》
中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2018年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名单.xlsx